【壹明头条】|《信众之母》——对若干圣母称号的教义注释
教廷教义部于2025年11月4日(星期二)颁布了一份题为《信众之母》(Mater Populi Fidelis)的教义注释文件。该文件经教宗良十四世批准,旨在阐明对至圣童贞玛利亚所使用的称号,并特别提醒对“诸宠中保”一词的谨慎使用。
这份文件由教廷教义部部长费尔南德斯枢机(Card. Víctor Manuel Fernández)及教义部秘书长马特奥蒙席(Msgr. Armando Matteo)签署,并于10月7日获教宗批准。
《信众之母》文件是一次长期而细致的神学研究成果,以圣母敬礼为中心,聚焦于玛利亚——与基督救恩工程相结合的“信众之母”。它为圣母敬礼提供了坚实的圣经基础,并综合了教父、教会圣师、东方传统及近代教宗的教导。
一、“协同救赎者”(Co-redemptrix)
文件指出:一些教宗曾使用过“协同救赎者”的称号,但未对其意义作详细说明。一般而言,这个称号被用于两种情况:
- 指圣母的神圣母职(她的母职使基督的救赎得以实现);
- 指她在十字架下与基督联合,共同经历救赎的痛苦。
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基于教义、牧灵及普世合一的理由,决定不采用此称号。 圣若望保禄二世曾多次提到“协同救赎者”,但他强调这意味着信友与基督一同分担受苦的救恩性联合,而非圣母与基督地位并列(《信众之母》第18段)。
1996年,教义部内部曾讨论是否应将“协同救赎者”或“诸宠中保”定义为新的信理。当时的部长若瑟·拉辛格枢机(后来的教宗本笃十六世)反对,指出:“这些称号的确切意义尚不清晰,其教义尚未成熟……难以看出它们如何根植于圣经与宗徒传统之中。”
2002年,本笃十六世再次明确表示:“‘协同救赎者’一词偏离圣经与教父的语言,容易引起误解……一切恩宠都来自基督;玛利亚因祂而成为今日的她。此用语反而模糊了这一真理。”
文件评价:拉辛格枢机并非否认其神学价值,而是认为这是“用词错误”(第19段)。教宗方济各也多次明确反对使用此称号。
文件结论指出:“用‘协同救赎者’来界定玛利亚的合作是不恰当的。此称号可能模糊基督独一的救恩中保地位,造成信仰真理间的不平衡。”
(第22段)
二、“中保”(Mediatrix)
文件重申:“圣经关于基督唯一中保的陈述是确定无疑的。基督是唯一的中保。”(第24段)
然而,“中保”一词在日常用法中也可指代“代祷者”或“帮助者”,因此可以在从属意义上应用于玛利亚,但不能赋予她基督中保职的效能或权能(第25段)。
文件承认:“玛利亚在使天主圣子取了人性而降生成人的奥迹中,确实有真实的中介角色。”(第26段)
三、“信众之母”与“诸宠中保”
文件指出:
玛利亚的母职不会掩盖或减损基督唯一的中保职,反而彰显其功效。
她的母爱促使信友更热爱基督,而不是作为“面对天主正义的避雷针”(第37b段)。
“信众之母”这一称号恰当地表达了玛利亚在信友恩宠生活中的角色(第45段)。
但文件提醒:应避免使用那些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达。拉辛格枢机早已指出:“‘诸宠中保’(Mediatrix of all graces)这一称号没有明确的启示基础。”文件据此说明:“此称号在神学与灵修上都存在困难。”(第45段)
事实上:“没有任何人类,包括宗徒或圣母玛利亚,能成为恩宠的普世施予者;唯有天主能赐下恩宠,而祂是藉着基督的人性而行。”(第53段)因此:“诸宠中保”等称号有其限制,不利于正确理解玛利亚的独特角色。她作为首位蒙救赎者,不能成为赐给她本身恩宠的中保。(第67段)不过,当“诸宠中保”被理解为玛利亚在信友生活中以母爱协助的表现时,这一称号仍可接受(第68段)。
总结
文件再次强调天主教的信理核心:玛利亚的一切角色都指向基督的中心地位与祂的救恩工程。即使某些圣母称号在正确诠释下可具正统意义,文件仍建议在信仰与牧灵实践中审慎使用,以免模糊基督的独一中保地位。
——原文取自圣座新闻室,本台翻译编辑